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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实行国、合商业为主导的多渠道流通

(二)实行国、合商业为主导的多渠道流通


作者:佚名       来源于:中国健康生活网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在社会主义公有制商业占优势的前提下,实行多种经济成分、多种经营方式和多渠道商业并存的重大决策。省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指示,在决定恢复供销合作社的同时,先后发布了关于城乡集体商业和个体商业的若干政策性规定,对资金筹集、经营场地、供销渠道、价格税收、收益分配等问题,都制定了具体政策,改变了过去长期不许集体商业和个体商业经营批发业务和从事长途贩运的局面。

1.恢复供销合作社的民办性质。1982—1983年,供销社由全民所有制性质改为集体所有制性质,由官办改为民办,恢复它在组织上的群众性、管理上的民主性和经营上的灵活性。

2. 个体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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