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迁配偶和子女工作调动
作者:佚名 来源于:中国健康生活网
根据1985年8月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易地安置的军队离休干部随迁配偶、子女的工作调动,各地劳动人事部门要积极办理,安排工作时尽量照顾到工种及专业对口。随调配偶、子女的调出调入单位可相应增减劳动指标。工作安排应按其原所在单位的所有制性质对口安排。对于随迁配偶(女)凡年龄已过50岁符合享受离休待遇的,在本人自愿的原则下,经组织批准,可提前离休随迁安置。其所在单位要积极支持,准予提前离休 ......
上一篇: 免征随迁子女集资办学费
下一篇: 生命
随迁配偶和子女工作调动 老年百科 百科知识
百科知识
农业百科
老年百科
地理知识
孩子
四川新闻在线
四川新闻
中国四川网
(一)发展历程
甘肃
中国
文化
余建祥
电影
兰州
(一)基本情况
中国儿童文学网
驴行天下
非遗
一、发展历程
【相关文章】
世界休闲养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