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工人的子女安排
作者:佚名 来源于:中国健康生活网
1986年7月《国务院关于发布改革劳动制度四个规定的通知》中规定:废止“子女顶替”制度。但考虑到部分家居农村的老工人的实际情况,对1957年底以前参加工作、家居农村的老工人,在他们办理退休手续后,允许其一名农村的适龄未婚子女到父母原工作单位的城镇,参加全民所有制单位或集体所有制单位的招工考试或考核,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被录用的,由当地劳动部门办理录用手续,公安、粮食部门办理户、粮关系转移手续,退休工人本人的户、粮关系同时迁回农村;未被录用的,仍应留在农村劳动 ......
上一篇: 退休干部的住房
下一篇: 退休人员管理
退休工人的子女安排 老年百科 百科知识
百科知识
农业百科
老年百科
地理知识
孩子
四川新闻在线
四川新闻
中国四川网
(一)发展历程
甘肃
中国
文化
余建祥
电影
兰州
(一)基本情况
中国儿童文学网
驴行天下
非遗
一、发展历程
【相关文章】
世界休闲养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