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休闲养生网

(二) 农村电气化县

(二) 农村电气化县


作者:佚名       来源于:中国健康生活网

1983年底,国务院批转了水利电力部关于积极发展小水电,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农村电气化试点县的报告,浙江省列入试点县的有新昌、天台、仙居、泰顺、武义、缙云、庆元、云和、龙泉、临安等10个县(后又加上云和县分出的景宁畲族自治县,为11个县)。在水力资源丰富的地方,提倡以地方和群众自力更生为主,积极发展小水电,促进山区农村经济的发展。小水电初级电气化试点县验收标准包括:体制机构、电源、电网、用电水平、经营管理、经济效益等6个方面,特别强调地方电网实行建管统一,发电供电用电统一归口管理,建立以县为实体的管理机构; 在比较枯水年份基本上达到本县电力供需平 ......




上一篇(一) 农村用电标准(合格)村建设

下一篇(三) 农村电网标准化建设



 【相关文章

世界休闲养生网

让我们的身体更健康,让我们的生命更有意义,让我们的生活充满阳光!

最新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