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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基本形式

(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基本形式


作者:佚名       来源于:中国健康生活网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实施中,广大群众创造了许多具体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统一经营,联产到组。在生产队统一经营的条件下,把劳动力划分成作业组,然后将耕地、农具、肥料、种子连同作物种植计划和包产指标分配到组。生产队对组实行定工、定产、定成本、定奖惩,最后,由生产队对各作业组统一核算分配。这是实行农业生产责任制前期的一种主要形式,1979年底全省实行责任制的单位占14.1%,其中采取这种形式的为13.8%。以后逐步减少,到1983年基本消失。

2.专业承包,联产计酬。在坚持生产队统一经营的条件下,根据经营内容和劳动力的特点,实行专业分工。擅长农业的社员按能力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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