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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坚持农产品统购、统销制度

(二)坚持农产品统购、统销制度


作者:佚名       来源于:中国健康生活网

1958—1978年期间,仍然坚持对主要农副产品实行统购和统一收购制度,但也曾采取过一些经济办法,纠正管理过严的一些弊端。

1. 确定农产品购留比例。针对“大跃进”期间对农产品估产偏高,国家收购过头的问题,从1961年起,在收购农产品时注意掌握按一定的购留比例来确定收购基数。如收购粮食,要给农民留下必要的口粮、种籽、饲料和副业生产用粮。1958—1960年,全省平均每年征购粮食177.75万吨(原粮),超过“一五”期间年平均117.38万吨的51.4%,其中,1959年征购达200.84万吨,占当年粮食产量的47.5%,当年农业人口平均留粮149.5公斤,比1957年减少116公斤。从1965—1978年中央分配贵州省的粮食征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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