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建设标准化示范县
作者:佚名 来源于:中国健康生活网
为适应农村改革、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需要,福建省从1985年开始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市)工作。1987年,福建省技术监督局与福建省农业厅、林业厅、水产厅联合在福建山区开展综合标准化示范县工作,实行分类规划,统一部署,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建立实施指导田。先后选定连城、沙县、漳浦、安溪、武平、泰宁、上杭、周宁和宁德(农业厅增加点)、莆田(水产厅增加点)、邵武、永安、漳平(林业厅增加点)等13个县(市)为试点县(市),以县为单位,按各行业规范标准全面开展标准化工作。对生产、管理中各项标准的实施和产品质量进行全面监督检查, 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人民日报》等报刊先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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