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补助工作
作者:佚名 来源于:中国健康生活网
补助工作是人民政府拨出专项经费,对部分优抚对象按照不同的条件,定期(每月)发给生活补助费的工作制度。
新中国成立后,全省各地在对烈军属、荣复军人实行群众优待的同时,还实行由国家给予现金和实物补助的办法。1959年,根据国家内务部的部署,省人民委员会发出通知,对居住农村生活有困难的孤老烈属,除由公社继续给予优待劳动日或优待金外,由国家发给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补助标准为1口人的每月补助3~5元;2口人的每月补助5~7元;3口人以上的由县(区)酌情提高补助标准。1979年,根据国家民政部、财政部《关于改进优抚对象定期定量补助工作的规定》,进一步明确了补助对象和补 ......
上一篇: 3.改革时期
下一篇: (三)伤亡抚恤
(二)补助工作 农业百科 百科知识
百科知识
农业百科
老年百科
地理知识
孩子
四川新闻在线
四川新闻
中国四川网
(一)发展历程
甘肃
中国
文化
余建祥
电影
兰州
(一)基本情况
中国儿童文学网
驴行天下
非遗
一、发展历程
【相关文章】
世界休闲养生网